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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是集开发研究,生产制作,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电子高科技企业,技术成熟,信誉良好.现全国范围内诚招代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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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br>为开拓市场,统一和规范代理行为,实现厂家和代理商之间的双赢,特制订以下代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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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br>一:代理资格的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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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br>1、 凡从事小汽车的销售、装饰或修理的行业,具有独立的门店和独立的法人资格,自负盈亏,独立纳税的单位或个人,均可申请代理该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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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br>2、 认可该规定,承诺执行该规定并在该规定上签字的单位或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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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br>3、 不交纳代理费,但初次购货要达到厂方规定的标准。初次进货数量标准:县级区域6台;市级区域12台,省会区域18台。型号由代理商自由挑选,或调换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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